1. 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大学生资助中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 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 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5. 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