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教育考试院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新疆艺术类本科录取已于7月14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省份 名称 | 批次名称 | 科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投档成绩 | 我校录取成绩 | 录取 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新疆 | 本科舞蹈类 | 艺术类 | 舞蹈表演 | 536.289095 | 534.2840941 | 535.2865945 | 536.289095 | 534.2840941 | 535.2865945 | 2 | 新疆 | 本科音乐类声乐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声乐) | 512.277083 | 493.262097 | 502.76959 | 512.277083 | 493.262097 | 502.76959 | 2 |
新疆艺术类投档原则: 艺术类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 + 专业统考成绩×750/300×50%; 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82米,女生不低于1.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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