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上海市艺术类本科录取已于8月8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文化成绩为裸分,不含文化加分) 省份名称 | 批次名称 | 科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投档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专业成绩 | 我校录取成绩 | 录取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上海 | 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 | 艺术 | 美术学 | 476.7 | 469.16 | 472.3244333 | 420 | 345 | 388 | 407.2 | 353.4 | 379.5333333 | 407.2 | 353.4 | 379.5333333 | 3 | 上海 | 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 | 艺术 | 音乐学 | 484.6964 | 470.5275 | 475.3354667 | 447 | 373 | 401 | 320.17 | 291.5 | 307.39 | 320.17 | 291.5 | 307.39 | 3 |
上海市艺术类投档原则: 美术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660÷450×50% 音乐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450×70% 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音乐学、音乐表演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