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在山西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结束
[招生科]最新公告 2021年07月31日
 

根据山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山西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已于7月31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文化课成绩为裸分,不含加分)

 

省份名称

科类名称

专业名称

投档成绩

文化课成绩

专业成绩

我校录取成绩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山西

艺术

表演

82.7

78.37

80.3

353

322

339.25

82.7

78.37

80.3

82.7

78.37

80.3

4

山西

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89.15

85.45

86.798

377

344

357.25

89.15

85.45

86.798

89.15

85.45

86.798

4

山西

艺术

产品设计

244.2

241.2

242.8

358

329

341.667

244.2

241.2

242.8

244.2

241.2

242.8

3

山西

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242

240.4

240.933

349

327

335.667

242

240.4

240.933

242

240.4

240.933

3

山西

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314.6

311.33

313.233

415

384

394.25

314.6

311.33

313.233

415

384

394.25

4

山西

艺术

环境设计

249.8

243.8

245.867

353

332

346

249.8

243.8

245.867

249.8

243.8

245.867

3

山西

艺术

绘画

253.6

243.4

248.35

375

330

350.75

253.6

243.4

248.35

253.6

243.4

248.35

4

山西

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247

244.4

245.467

373

324

341.667

247

244.4

245.467

247

244.4

245.467

3

山西

艺术

书法学

85.62

84.44

85.225

388

339

368

85.62

84.44

85.225

85.62

84.44

85.225

4

山西

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

253.8

246.4

249.333

347

343

345.333

253.8

246.4

249.333

253.8

246.4

249.333

3

山西

艺术

舞蹈表演

74.17

67.27

70.768

363

295

327.8

74.17

67.27

70.768

74.17

67.27

70.768

5

山西

艺术

舞蹈学

73.6

68.27

70.22

351

311

337.8

73.6

68.27

70.22

73.6

68.27

70.22

5

山西

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42.2

239.8

240.8

359

336

351

242.2

239.8

240.8

242.2

239.8

240.8

3

山西

艺术

戏剧影视文学

328.47

313.33

317.818

409

379

390.75

328.47

313.33

317.818

409

379

390.75

4

山西

艺术

音乐学

90

77.49

83.076

353

291

325

90

77.49

83.076

90

77.49

83.076

5

 

山西播音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山西书法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山西表演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山西美术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山西舞蹈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山西编导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山西音乐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我校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表演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表演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表演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音乐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表演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书法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书法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书法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编导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舞蹈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舞蹈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并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

我校播音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播音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并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