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结束
[招生科]最新公告 2021年07月31日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湖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已于7月31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文化课成绩为裸分,不含加分)

 

省份名称

科类名称

专业名称

投档成绩

文化课成绩

专业成绩

我校录取成绩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湖南

艺术

表演

313.2

308.6

310.58

483

456

473.5

246

236

240.75

246

236

240.75

4

湖南

艺术

产品设计

310.5

309.3

309.93

495

468

481.25

243

231

236.5

243

231

236.5

4

湖南

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311.5

310.2

311.08

503

464

486.25

246

229

236

246

229

236

4

湖南

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757

740

746.5

554

533

538.75

215

203

207.75

554

533

538.75

4

湖南

艺术

环境设计

312.1

309.5

310.45

492

423

455

261

235

248.5

261

235

248.5

4

湖南

艺术

绘画

318.1

309.4

312.88

497

423

471.25

261

229

245

261

229

245

4

湖南

艺术

美术学

310.7

309.6

310.05

479

435

457.75

256

237

246.75

256

237

246.75

4

湖南

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312.8

309.2

310.65

464

452

458

248

247

247.5

248

247

247.5

4

湖南

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

313.7

309.8

311.33

467

412

441

266

248

255.75

266

248

255.75

4

湖南

艺术

舞蹈表演

322.1

316

318.4

482

446

469.25

269

248

253.75

269

248

253.75

4

湖南

艺术

舞蹈学

325.2

315.5

318.22

471

450

458.8

267

251

258.4

267

251

258.4

5

湖南

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741

739

740

539

533

536

208

200

204

539

533

536

2

湖南

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17.1

309.2

311.48

490

452

469

248

242

244.5

248

242

244.5

4

湖南

艺术

音乐学

335.4

333.7

334.43

509

484

496.5

272

261

265.33

272

261

265.33

6

 

湖南表演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湖南音乐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湖南舞蹈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湖南美术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湖南编导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髙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我校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表演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表演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表演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音乐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表演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编导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我校舞蹈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舞蹈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并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

 

 

 

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