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校有哪些专项计划,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招生科]报考必读 2020年07月30日
 

国家专项计划(限四川生源)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出通知,从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每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0000名左右本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并通过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方式引导和鼓励这批学生学成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我校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将面向各规定市(州)划定的县(区)生源招生。同时,“国家扶贫定向专项计划”将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且本科计划在“一本”批次前完成录取。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限四川生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2014年起实施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经四川省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协商,自2013年起,四川省教育厅选择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校,安排专门的招生计划,面向新疆普通高考生源,实施兵团定向就业招生。

 


内地西藏班、新疆内地高中班

举办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是国家加快西藏、新疆发展的重要决策。我校部分专业将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班生源招生。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限四川生源)

我校自2014年起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培养通信工程专业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理工类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新生进校后采取“1+3”的培养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年在四川师范大学学习,后3年在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进行培养。“校、院、企”三方全程深度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研制课程计划,共同组建“校、院、企”三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协调教师、设施、实验、实训等资源配置,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位一体、共同培养”的模式。

毕业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限四川生源)

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我校在四川省本科一批调档线以下40分。

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缴学费和国家补助的优惠待遇。

国家补助经费包括:

(1)入学第一学期的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710元;

(2)住宿费每年1200元、教材费每年240元、伙食补助费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

(降级)乙方延长在校修读年限期间,一切费用自理,不再享受免缴学费和国家补助的优惠待遇。乙方本科毕业后依然按协议进西藏工作。

乙方本科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到西藏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