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在湖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结束
[招生科]最新公告 2023年07月26日
 

2023录取公告.jpg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湖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已于7月25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文化成绩为裸分,不含文化加分·若有征集志愿则含征集志愿成绩)

 

省份名称

批次名称

科类名称

专业名称

投档成绩

文化课成绩

专业成绩

我校录取成绩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792

778.2

782.91

531

519

524

261

256.53

258.91

261

256.53

258.91

3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产品设计

608

608

608

433

427

430

222

218

220

222

218

220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619.2

608

613.6

453

451

452

214

206

210

214

206

210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广播电视编导

768.97

766.46

767.3766667

532

526

528.3333333

240.7

236.97

239.0433333

532

526

528.3333333

3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环境设计

609.6

608.4

609

432

423

427.5

226

219

222.5

226

219

222.5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绘画

608.8

608

608.4

425

418

421.5

228

224

226

228

224

226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美术学

610

609.2

609.6

407

394

400.5

245

237

241

245

237

241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628

607.6

617.8

422

401

411.5

242

239

240.5

242

239

240.5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数字媒体艺术

615.6

607.6

611.6

423

404

413.5

237

231

234

237

231

234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舞蹈表演

258

256.8

257.2666667

382

322

356

258

256.8

257.2666667

258

256.8

257.2666667

3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舞蹈学

258.6

254.8

256.4666667

385

319

356.6666667

258.6

254.8

256.4666667

258.6

254.8

256.4666667

3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14.8

610.8

612.8

455

432

443.5

221

209

215

221

209

215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艺术与科技

613.2

609.2

611.2

427

411

419

237

223

230

237

223

230

2

湖北

艺术本科b

艺术类

音乐学

667.944

648.96

654.307

477

417

440.75

263.47

238.62

251.4225

263.47

238.62

251.4225

4

 

 

湖北省艺术类投档原则:

美术设计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音乐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播音与主持艺术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舞蹈类投档成绩=专业成绩

编导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音乐学、音乐表演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并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并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